研究生学院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学院领导职责:
书记:主要统管纪检监察、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建设、计划生育、学生社团、组织干部、文体活动和新闻宣传工作;
院长:主要统管教学、招生、就业、教材保障、学位与学科点建设、学生行政管理、经费管理与审计工作。

院(党)办公室职责:
(1)院(党)办公室的行政、党务工作和日常事务;
(2)院(党)党委会、办公会的组织。

招生科职责:
(1)博士生、硕士生、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制定;
(2)各类研究生的招生宣传、考生报名、命题、考试、复试及阅卷工作;
(3)各类研究生的录取工作;
(4)各类研究生的新生入学工作;
(5)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
(6)境外及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的宣传、考试及录取工作。

培养科职责:
(1)博士生硕士生培养方案制定与审核;
(2)各类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审核;
(3)研究生成绩管理;
(4)研究生学籍管理;
(5)研究生教务管理;
(6)研究生课程建设;
(7)研究生培养督导与质量评估。

学位科职责:
(1)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组织学位评审和学位授予工作;
(2)学位授权点申报与建设工作;
(3)负责学校学科建设和重点学科申报与建设工作;
(4)导师队伍建设与考核工作;
(5)毕业工作及负责受理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答辩的资格审核及有关管理工作;
(6)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答辩的资格审核及有关管理工作。

学生科职责:
(1)指导并落实研究生思想教育及党建工作;
(2)指导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研究生科)管理工作;
(3)研究生的行政违纪处理;
(4)指导研究生会及其他社团的工作;
(5)组织研究生各类课外科技、文体和社会实践工作;
(6)贯彻落实校党委、校团委的各项工作;
(7)负责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8)研究生个人档案和户口管理;
(9)研究生公寓楼管理;
(10)协助学生处和就业指导中心做好研究生的贷款申报和就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