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度研究生毕业答辩和学位审核工作的补充通知

相关研究生:
为切实做好2008年度研究生毕业工作,特强调如下:
一、各项工作程序和时间严格按照2007年12月下发的《关于做好二OO八年度研究生毕业答辩和学位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二、根据学校《做好年终学生学杂费收缴工作的通知》要求,欠交学费的学生一律暂停答辩申请资格。
三、在职申请学位者必须向所属学位分委员会提交国内统计源以上期刊或核心期刊发表的研究论文原件及复印件、答辩申请书等材料,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还须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职博士申请者还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分委员会审查合格后,报校学位办复审,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四、挂靠我校招生的导师可以在当地组织毕业论文答辩,但需严格审核答辩专家资格,并邀请我校相关学科导师参与,答辩材料统一上报第一临床分委会。
五、考取本校2008年同专业博士的应届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时不需要发表文章。
六、学位授予条件与大学英语四、六级脱钩。
七、博士论文封面用墨绿色石纹纸,硕士论文封面用浅绿色石纹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