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二OO八年度研究生毕业答辩和学位审核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2008年度研究生毕业和学位审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南方医科大学学位评定与授予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研究生毕业答辩和学位申请审核工作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学位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各分委会)所在单位和各培养单位按照《南方医科大学学位评定与授予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校外联合培养点按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报材料。
各培养单位应认真审查研究生的原始实验记录,并对研究生答辩资格和答辩委员会专家资格进行审核,安排好本单位研究生的答辩工作,报各分委员会、审核,有关教研室(科室)要认真做好本学科专业研究生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各培养单位应及时做好本年度研究生承担研究课题、获得成果及专利、发表论文等情况的统计工作。
研究生科研工作院士奖学金和南粤优秀研究生评审工作由各培养单位组织申报,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评审。
二、申请毕业答辩的基本条件
(一)通过学位课程考试和中期考核,修满规定学分。
(二)完成课题研究并通过实验记录审查。
(三)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统计学审核和论文评议。
(四)专业学位研究生还需出科考核合格,完成毕业前技能考核。
(五)以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者,必须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国内统计源以上期刊上发表的研究论文复印件,同时出示其原件;缴纳培训费8000元到指定帐号(南方医科大学银行帐户~户名:南方医科大学,帐号:845553051608091001,开户行:中国银行同和分理处,注明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培训费);提交课程班结业证书、成绩单、答辩资格审查表、答辩申请书、专家推荐书等材料。送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审查,报校学位办复审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六)高校教师在职申请硕士学位者,必须提交国内统计源以上期刊上发表的研究论文复印件,同时出示其原件。提交课程班成绩单、答辩资格审查表、答辩申请书等材料。送所属各分委员审查,报校学位办复审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七)申请在职博士学位者,除须提交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国家卫生部考试中心在职博士外语水平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提交答辩申请书等材料。送所属分委员会审查,报校学位办复审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三、延期毕业
凡是不符合毕业答辩基本条件者,及毕业论文双盲评审未通过或答辩未通过者,一律按延期毕业处理,由各分委员会上报校学位办统一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四、申请学位条件
(一)学位论文答辩合格,学位申请材料齐全。
(二)通过学校组织的学位课程考试并达到合格以上成绩。
(三)提交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研究论文的复印件,同时出示原件。
博士研究生要求至少在本专业两种不同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研究论文,或符合以下条件:
(1)SCI影响因子2.0(含)以下的论文第一作者;
(2)SCI影响因子2.0~3.5(含)的论文前二作者;
(3)SCI影响因子3.5~5.0(含)的论文前三作者;
(4)SCI影响因子5.0以上的论文前四作者;
国内核心期刊目录以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上公布为准。
硕士研究生要求至少在统计源以上期刊发表1篇研究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以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上公布为准。
发表的论文应以南方医科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或符合上述SCI论文发表要求(导师为第一作者时,作者序列可顺延)。第一指导教师为学校非直属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教学医院者,也可以导师所在单位为第一作者单位,但学生本人必须注明南方医科大学博士或硕士身份。
五、学位论文评议
(一)学位论文全文应于3月底前完成。
(二)学位论文经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后,先交学校统计学教研室进行统计学审核,并出具统计学审核合格证明。凡统计学审核不合格者,不得提交专家评阅,不得进行答辩。
(三)论文答辩前两个月,应聘请相同或相近学科的专家对毕业论文进行评议。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专家为2名,由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担任,校内、外各一名;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专家为3名,由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知名专家担任,其中校外至少2名。
(四)博士学位论文还应广泛听取同行专家评议,同行专家不得少于5名,其中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不少于3名,校外专家不少于3名,评议专家可由答辩组专家担任。
(五)同行评议专家与论文评阅专家不得重复,并由所在培养单位提名,报所属学位办审批。
(六)博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两个月(最迟不得超过4月10日),应向分委会提交三份学位论文,并附1000字以内论文摘要,进行双盲评议。凡两名专家评议不合格者,不得进行答辩。
六、论文答辩工作基本要求
(一)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名左右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1~2名,指导教师应参加答辩委员会,但不参加表决。
2、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名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不低于半数,其中校外专家2~3名,指导教师应参加答辩委员会,但不参加表决。
3、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应聘请德高望重、学术水平高的知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担任,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由导师和科室主任提名,报所属分委会办公室审批。
(二)有关要求
1、学位论文应至少在答辩前10天送抵答辩委员会成员,供评议查新。
2、每名硕士研究生论文报告时间不少于20分钟,博士研究生不少于40分钟,论文答辩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3、联合培养单位的研究生可由培养单位在当地组织答辩,但需严格审核答辩专家资格,并邀请我校相关学科导师参与。
七、学位补授工作
1、已毕业但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研究生,应在毕业后一年内向校学位办提交补授学位申请,超过时限将取消学位补授资格。
2、申请毕业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评议不合格或答辩未合格者,硕士研究生应在一学年内,博士研究生应在两学年内重新复审和答辩一次。如重新复审和答辩仍未合格或超过时限者将做结业处理。
八、时间安排
3月底,完成毕业论文统计学处理验证、修改、印刷工作。
4月7日~15日校学位办受理延期毕、结业和补授学位的相关申请。
4月15日前,各分委员会须向校学位办提交毕业研究生博士、硕士学位答辩申请书、学位申请书和学位论文。
4月16日—5月底,各分委员会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议。同时,校学位办将抽查部分博士和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双盲评议。
4月30日前,各培养单位完成毕业论文答辩计划的安排,并将答辩研究生姓名、导师、答辩委员会成员、论文题目、答辩时间、地点等情况统计上报各分委员会。对不符合答辩申请条件者,各分委会不得受理论文答辩。
5月8日—6月6日前,完成论文答辩。
6月8日前,毕业研究生向所在单位提交“研究生科研工作院士奖学金”、“南粤优秀研究生”申报材料。
6月11-19日,各分委会负责收集、审查、统计学位申请材料,召开学位评审会议。
6月19-21日,各分委员会向校学位办提交毕业、学位初审材料,同时上报“研究生科研工作院士奖学金”、“南粤优秀研究生”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6月25日,校学位办进行学位评审,作出决议。
6月底,毕业典礼及学位授予仪式。
九、其它
《南方医科大学学位评定与授予实施细则》、《研究生科研工作院士奖学金评选办法》、《南粤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及有关答辩与学位申请表格请自行到校园网研究生学院主页(http://yjs.fimmu.com/page_download. htm)下载。
同行专家评议书、学位论文评阅书、答辩委员聘书、毕业生登记表等由各培养单位于2008年4月1—15日统一到研究生学院学位科领取,由培养单位负责盖章、分发、收回。


附:一、研究生申请学位需提交材料清单一览表
二、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定
三、南方医科大学申请学位相关表格
四、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成员联系方式
五、关于2008年度研究生毕业答辩和学位审核工作的补充通知
六、补授学位申请表

 

南方医科大学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联系人:王乐媛 电话:61648369
联系人:范耿 电话:61648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