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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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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会工作纪律制度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会由思想作风端正,有奉献精神与工作能力的优秀研究生组成.为加强研究生会干部队伍建设,树立研究生会干部的良好形象,使全体研究生会干部成为全校研究生思想和行为的表率,提高研究生会在同学中的威信,严肃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广大研究生同学服务,全面推动研究生会工作的发展,在《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会章程》基础上,特制定《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会工作纪律制度》。
第一章 研究生会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条件
1、研究生会干部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党的的基本路线,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提高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严格遵守法律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校党委及各级领导部门的管理。 2、研究生会干部必须努力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和业务技能,成绩优良.在担任研究生会干部期间,应当积极进行学术研究. 3、研究生会干部必须热心工作,具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能够代表研究生的利益,全心全意为研究生服务。 4、研究生会干部生活必须严谨、作风端正,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对于作风散漫,道德败坏者,视其为情节严重,分别予以警告或除名的处分。
第二章 研究生会日常工作制度
l、主席团例会、部长例会每两周应当至少召开一次。 2、各部门实行每周--次的例会制度,以加强内部建设,促进工作开展。 3、应当根据需要召开院级研究生会主席联席会议,以加强院级研究生会之间、院级研究生会与校研究会之间的联系。 4、根据需要召开全体委员会,对研究生会主席团及工作班子的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 第三章 研究生干部必须遵守的内部工作纪律 1、研究生会干部必须遵守各项制度,违反者将被依据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2、研究生会干部不得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不得擅自以研究生会名义,处理个人私事.违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或除名的处分。 3、研究生会所有办公设施、物品仅供研究生会各部办公使用。不准私自挪用. 4、研究生会干部有义务倾听同学们的呼声,并负责通过一定途径向有关部门汇报、反映,不得隐瞒真相。
第四章 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校研究生会主席团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会 200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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